关于对拟开展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业务情况摸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9-28 浏览次数:27186

关于对拟开展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业务情况摸底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将依据本实施细则和《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GB22128)、《报废机动车拆解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348)等要求开展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工作。据了解,部分会员单位正积极准备申请资质认定以便合法开展相关业务。为了更好地为会员单位服务,协会正积极协调政府主管部门和有关专家为会员单位建设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项目、申报资质认定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为此,现对已经开展或准备开展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业务的会员单位基本情况和建设意向进行初步摸底,请各会员单位积极与协会秘书处联系,提供相关情况和需求,协会将在认真研究后制定下一步工作方案。

请将有关表格及相关资料填报后于2020年10月10日前反馈到协会沈晓媛处。

联系人:牛 锋 电话:0551-63506025 手机:13739283956

沈晓媛 电话:0551-63506026 手机:18056007565

特此通知。

安徽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

2020年9月25日

文件:

http://www.zs-ah.com/uploadfile/2020/0928/20200928054712769.jpg

http://www.zs-ah.com/uploadfile/2020/0928/20200928054732379.jpg

附件: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业务摸底信息登记表

http://www.zs-ah.com/uploadfile/2020/0928/20200928054232315.doc